江西省余江县2008年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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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余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8-11-5 10:55:13 |
根据《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经县政府研究,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报考对象和相关要求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。 2、作风正派,遵章守纪,身体健康,服从分配。 3、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(第一学历,并有学士学位),年龄在25周岁以下(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(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 二、招录单位及人数 招录单位名称:行政服务中心下设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。 工作性质:主要从事招商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。 单位性质: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 招录专业及人数:10人(招录专业依照江西省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确定)。
招录岗位 |
招录专业 |
招录人数 |
备注 |
岗位一 |
城建规划类、建筑建设类、水利类专业 |
1人 |
男性 |
岗位二 |
外国语言文学类(英语专业) |
2人 |
男、女各1人 |
岗位三 |
会计与审计类、数学统计类专业 |
1人 |
女性 |
岗位四 |
综合类(专业不限) |
6人 |
男、女各3人 |
三、报名方法和程序 (一)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。 (二)报名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。 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,提供复印件。 (三)报名时间和地点 1、报名时间:2008年11月25日-12月1日上午8:00-11:00下午2:30-5:00(双休日照常上班)。 2、报名地点:余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。 3、联系人:陆路奇0701-588136013507016609 (四)报名程序 1、选定岗位。报名者根据本《简章》要求报考,并向县人事部门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(交复印件)。 2、资格初审。经县人事部门初审,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《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》1份,并将《登记表》中“报名者填写内容”填写完整后与照片一起交县人事部门核对。 3、发放准考证。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《报名登记表》和报考材料原件交县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。审查合格的发给《准考证》。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4-5日。 (五)报名注意事项 1、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考条件如实申报,经资格审查后,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,收取报名考试费200元,办理报名手续。 2、报名人数必须是招录计划的3倍及以上,否则按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招录计划人数。如报名人数不足,招录岗位取消后,该岗位报考人员可转入综合类岗位考试。 四、考试 (一)笔试 1、笔试的形式和内容。笔试不分岗位、专业,统一试卷。考试采取闭卷笔试。笔试内容参照录用公务员考试内容。不指定复习教材。 2、笔试成绩计算。以百分制计算,报考人员根据报考专业分成男、女两组,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岗位人数1: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(成绩如有相同的,一并进入面试)。 3、笔试时间、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 (二)面试 1、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《面试通知》。 2、面试形式和内容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。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应变能力和拟任职位的专业能力等。 3、面试成绩的计算。面试以百分制计算。 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总成绩(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60%),根据招录专业分成男、女两组,按招录岗位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(总成绩如有相同的,取面试高分者。如笔试、面试、总成绩分数都相同的,另行制定办法确定人选)。 五、体检和考核 1、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 2、体检合格人员按《江西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》实施考核(政审)。 3、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,根据招录岗位分男、女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。 六、录用办法及待遇 1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7天。公示结束后,由县人事部门统一发放《录取通知书》。 2、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,办理正式录用手续,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。 七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必须贯彻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肃招考纪律,严格秉公办事,严禁弄虚作假、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,一经发现即予查处。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。 八、本简章由余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电话:0701—5881360
余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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